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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澳门·永利集团3044 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预通知

时间:2023-11-09     作者:澳门·永利集团3044学生会     编辑:何蕊芯     阅读:

各本科年级: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澳门·永利集团3044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澳门·永利集团3044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召开澳门·永利集团3044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筹备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311月12日(星期日)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订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本科籍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定》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大会代表由学院各年级学生、各团学组织代表构成,学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116人,共划分为5个代表团。

正式代表由学生会按分配名额组织各班级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推荐提名,覆盖各年级、专业,并注意其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

列席成员由学生会根据学院学生自愿报名情况确定。

名额构成:

1.学生会成员3人;

2.本科各班团支部1人,共计95人;

3.澳门·永利集团3044其他团学组织代表18人。

各班级(团支部)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召开支部大会选举,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支部学生代表。

四、学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委员会,作为学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学生会年度工作任务。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澳门·永利集团3044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拟由9名委员构成,其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在广泛征求学院学生会意见基础上,由学院团组织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组织考察公示,学院党组织审核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年级根据《澳门·永利集团3044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大会代表产生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酝酿选举工作,各年级各班团支部需推荐1名代表,请各位代表于11月11日12:00前加入QQ群:

第一代表团:947185772

第二代表团:947192109

第三代表团:935645769

第四代表团:936022420

第五代表团:850666720





附件1:

澳门·永利集团3044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数量分配表


代表团名称

单位

代表人数

备注

第一代表团

澳门·永利集团3044本科2020级

28

至少需包含2名少数民族代表、8名女生代表

第二代表团

澳门·永利集团3044本科2021级

23

至少需包含2名少数民族代表、8名女生代表

第三代表团

澳门·永利集团3044本科2022级

22

至少需包含2名少数民族代表、6名女生代表

第四代表团

澳门·永利集团3044本科2023级

22

至少需包含2名少数民族代表、6名女生代表

第五代表团

学生会

3

至少需包含1名少数民族代表、6名女生代表

学生园区管理中心

3


新媒体中心

3

班级联合会

3

青年志愿者协会

3

学术科技中心

3

团建中心

3


备注:名额分配要覆盖年级、主要团学组织;女性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25%;非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其中优先推荐团学组织或社团骨干与团支部委员担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