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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澳门·永利集团304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8-16     编辑:张亚非     阅读:

校内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3〕5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2024年四川省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3.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牵头人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6.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5.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8.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修改和申报单位审核。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限项项目择优推荐申报。

按2024年四川省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科技厅对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杰青、创新群体、中央在川高校院所“聚源兴川”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限制申报数量,申报人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外还需提交《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以下简称“意向表”),学校择优后推荐申报。

四、申报时限和材料提交

(一)申报限项项目的负责人需于8月30日17:30前完成申报书填报并提交“意向表”至邮箱kjczdb@swjtu.edu.cn。未按要求提交导致不能参与校内遴选,相关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二)限项项目经校内择优遴选后同意申报的项目和不限项的项目,应严格对照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9月12日18时前完成提交。

五、申报咨询

(一)校内咨询。

省自然科学基金,伍倩、张鹏飞、刘海龙028-66367275;

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陈开、魏春晖、赵梨利028-66367279。

(二)申报指南咨询。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林曦028-86710230(详见指南);

2.省院省校科技创新合作,刘雪娟028-86717593;

3.区域创新合作,李雨静028-86723913;

4.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石梁萍028-86669687;

5.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张文028-86717490;

6. “聚源兴川”项目,陈斌028-86712007;

7.软科学研究项目,卢忠伟028-86668420;

8.科普专项,黄文超028-86718520。

(三)申报流程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屈智028-86671416,郑博028-86726725,程小娟028-86726087。

(四)技术支持热线(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028-85249950,陈丽桦028-65238305,黄骥028-65238321,彭杰028-65238378。


附件:1.2024年四川省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